《大汉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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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棠又重新躺回自己的小草堆里,抱着羊皮袄,一言不发闭上眼睛开始沉默。
一人一系相顾无言,帐内陷入一种诡异的安静,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闻棠才有了动静,她从小草堆上骨碌着坐了起来,开口道:“接受任务。”
她刚刚看似沉默,实际是在制定计划,搏一搏,摩托变奔驰,拼了。
刚出新手村,就遇到了个这么难搞的任务,难搞哦。
正在这时,感到一阵刺眼的阳光朝自己射来,闻棠下意识抬手挡在眼前。
脚步声响起,是有人进来了,闻棠适应这束阳光后,才看清进来的人是曾经和她住在一个毡帐的李媪,她面色依旧沧桑,可眼神却不再麻木,手上端着一个很大的碗,碗里散发出令人垂涎的香气。
闻棠的肚子很合时宜地响了起来,见她已经醒来,李媪惊喜道:“你醒了。”
“睡了这么久,一定饿了吧?快吃吧。”
他将手中的大碗放到闻棠面前,是一碗粟米粥,米粒圆润饱满,米脂金黄浓稠,一看就是上等品质的粟米,上面还加了好多大块羊肉,看起来好吃极了,闻棠立刻接过碗大快朵颐起来。
有米有肉,真香。
这应该是从右贤王庭粮仓里抢到的。
啊,不对,文化人的事又怎么能叫抢呢,这些粟米本来就是大汉的,应该叫物归原主才对。
闻棠一边吃,一边听李媪给她讲外面的情况,现在已经是日昳时分了,也就是下午一点左右,昨夜汉军来得猝不及防,匈奴无力抵抗,很快大败,右贤王及其众多心腹被俘。外面的汉军正在救治伤员、清点俘虏和战利品,而她们这些被抓来的汉人奴隶也很快也能跟随汉军一起回到大汉,各自归乡了。
说到这里,李媪眼中忍不住流出泪水。
“棠棠,之前是老妇误会你了,我们不知内情,对你态度不好,我向你道歉,你莫要生气了。”
闻棠之前在哈瓦尔达身边当卧底的时候,为避免发生意外,横生枝节,所以对待同为奴隶的李媪他们态度很差,一副趾高气昂看不起她们的模样,活脱脱一个巴结上权贵就忘本的谄媚小人,所以其他人都不喜欢闻棠,总是背后讨论她的是非,李媪虽没这样,但见到她时也是板着一张脸,没什么好脸色。
昨夜战后听那些士兵讨论闻棠献图一事,她才知道自己之前一直误会闻棠了。
闻棠根本不是什么通敌卖国的奸佞小人,而是孤身冒险的英杰之人,当即一股愧疚之情涌上心来。
她虽是个无知妇人,但也很敬佩闻棠,因此见闻棠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她道歉。
闻棠摆了摆手,根本没在意这件事,将空了的碗放到旁边,擦了擦嘴角,走出毡帐。
草原上的落日是很美丽的,只是闻棠之前一直将全部心思放到活命上,无暇顾及美景,她站在夕阳下,情不自禁的笑了,风景是夕阳,可接下来的人生却是朝阳。
因为刚结束一场战争,这里处处可见鲜血,就连风也吹不散空气中的血腥味。
虽然这次战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一场三万人规模的大战肯定会有人死亡或受伤,军医们都心照不宣地紧着军官将领们治疗,若有余力,那也是去救治濒死的重伤患者。至于那些普通士兵,倒不是不想治,实在是分身乏术,没有精力去治。
紧缺的草药也是如此,所以大部分士兵只能自救。
闻棠走到一处医帐前,帐中军医并不认识闻棠,看她穿着,以为是自己小徒临时招来的助手,于是板着个脸训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在外面闲逛,伤情紧急,还不快进来帮忙!”
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进帐中帮忙。
有一位受伤的士兵横躺在地,他的右臂受到了穿透性伤害,不停地流血。
闻棠仔细观察那名士兵,他的嘴唇已经发白,毫无血色,额头上大滴大滴的汗珠,浑身发颤,想要说些什么,但因为失血过多没有力气,只能小声呻吟。
他旁边倒是还有几名战友,身上也受了伤,比他稍轻一些,可以自己处理,众人有的按压出血处,有的直接往伤口上洒两把土,更有甚者对自己下手狠的直接拿起一把烧红的烙铁印在伤口处来达到止血的目的,看得闻棠龇牙咧嘴,倒吸一口凉气。
嘶,共享痛觉,恐怖如斯。
闻棠走到那名右臂受伤的士兵面前,蹲了下来,拿起一块干净的粗布帮他包扎伤口。
那士兵是个健谈的,而且现在需要说些什么来转移自己对于疼痛的关注,见她年纪虽小,可做事一丝不苟,包扎手法也新奇,于是赞道:“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做事居然还挺沉稳。”
然后又补了一句:“胆子也大。”
闻棠淡定道:“我曾有一场奇遇,梦中见过一位神医行医,依样画葫芦,自己便也学会了这些。”
梦中遇到神医?
这可真是件稀奇事儿,正当众人努力用脑子理解这件事时,闻棠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事情里,先是用拇指,手掌和拳头压住出血部位近心脉的一端,神奇的是,过了片刻功夫,居然真的停止出血了,最后将折好的粗布绕在伤口处包扎打劫。
看似从容镇定,实际心里慌得一批,这些包扎手法她只在大学讲座里学过,实验对象也是假人模特。
没有办法,这人可是她千挑细选选出来的,他血流速度不快,不像有的伤员大动脉受伤直接往外大量喷血,几十秒时间人就会死掉,这人虽然状态看着不太好,但至少一刻钟内不会死,若闻棠止不住血,也可以学习帐中其他勇敢士兵直接用烙铁烙在伤口处高温止血。
闻棠刚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引出接下来的话:“好了,等回去后要勤换药,处理伤口时一定要用烧开后再晾凉的水,唉……”
闻棠脸上带了些无奈,又有些遗憾:“要是有酒精就好了。”
但显然这次出了些意外,并没有关心酒精是什么东西,只是有人开口问了一句:“为什么一定要用烧开后的水处理伤口?”
闻棠:“因为不干净。”
“不干净?”他立刻反驳,“我们村前那条小河清楚见底,很干净,我小时经常去喝那条河里的水。”
闻棠:……
这能证明什么呢?
证明你命大呗。
肯定不能直说里面有细菌微生物,这些对于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来说太震撼世界观了,于是杂糅了点自己的语言说河水中有尘埃灰土,用这样的水处理伤口怎么可能干净?
她说得非常义正言辞,心想这可不是我闻棠瞎编的,是我们伟大的道家学派圣人庄周说的!
那句话怎么背来着: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众人:……
有点没听懂,但她说了很多字,听起来也很有文化的样子,那应该是我自己的问题了。
“如果伤口处没有处理干净,这些灰土尘埃就会留在我们的血肉中,然后顺着我们的血脉经络分布到身体各处,身体里有了脏东西肯定不会舒服,所以我们就会发高烧,又冷又热……”
众人好像明白一点闻棠的意思了,尤其是这其中有一位士兵见过类似情形,他隔壁里的一个汉子就是因为从房梁上摔下来,划伤了大腿,一个月后便发起了高热,医治不及时,死了。
没有人问,闻棠就主动说:“酒精就是一种可以去除水中这些尘埃灰土的东西,将他涂抹在伤口周围,可以大大减少发高热的几率,若是用在军中,定能减少许多伤亡。”
“这么说酒精可真是个好东西。”这次轮到那名叹气失落了,“可惜以我的薪饷根本买不起这东西。”
他并不知道后世才出现酒精,只以为这是和漆器、玉珏一样,是贵族人家才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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